

以下是中公考研记者收拾的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供各位考生参考。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序言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属重点大学,现在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9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4个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大我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与推荐免试。
在硕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将遴选本硕贯通、硕博贯通培养的研究生。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技巧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仅限部分专业学位类别,具体在专业目录中明确标注。研究生毕业时,将根据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技巧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与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法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型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方法,上级主管部门、江苏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与我校的实质状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推行细节,并拓展招生工作。
第五条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平时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六条 2017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2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1700名左右,专业学位1500名左右,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最后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单独考试的招生计划为1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5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30人。
第七条 学校打造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
研究生奖助体系面向全日制研究生,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职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推行建议》。
推免生新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3000~6000元的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学年直接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第四章 考试报名条件
第八条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国公民。
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需要。
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近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我校不同意大三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职员:
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考试报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实行。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各项的需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职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有关规定实行。
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需要。
第十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八条中第、、各项的需要。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出色,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职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出色,经考生所在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职员。
第十一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管理软件”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能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招生专业介绍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及其它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介绍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申请专业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10个专业范围,具体是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10个专业范围。
关于推免生接收的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公告。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二条 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并到报考地址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试报名单独考试与下表中5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需要选择我校报考地址办理在线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序 学院名字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字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7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
4 135107 美术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 所有方向
在线报名需要:
1.在线报名时间:2016年十月十日至十月31日,天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日期: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天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不需要重新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与我校的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状况,尤其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考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状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严肃处置。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信息。
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准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地址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在线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区域。
6.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需要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有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考试报名前,应事先认真阅读知道解放军有关考试报名条件,遵守保密规定,根据规定填报考试报名信息。
8.考生应认真知道并严格根据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导致后续不可以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需要准确填写个人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需要: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地址指定地址现场核对并确认其在线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江苏各报考地址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江苏外报考地址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报考地址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到报考地址指定的地址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在线报名编号,由报考地址员工进行核对。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近日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考机构或互联网教育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考生应付本人在线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考生应按报考地址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
第六章 考试资格审察
第十三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方位审察,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考试报名条件不符的,将不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第七章 初试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越3小时的考试考哪几科在12月26日进行。
第十六条 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越3小时的考试考哪几科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特殊科目的考试时间最长低于6小时。
第十七条 考试概要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1、英语2、俄语、日语、数学1、数学2、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概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概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有关机构组织编制。
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单独考试的各考试考哪几科与统考考试考哪几科相同。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等单独考试考哪几科不再单独命题。
第八章 复试
第十八条 复试时间、地址、内容范围、方法由我校自行拟定,并准时公布复试方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九条 教育部根据一区、二区拟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一区包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二区包含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外贸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职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二十条 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状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和同意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需要。
第二十一条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察,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考试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能更改。少数民族区域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法为笔试。
考试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髦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三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四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五条 我校觉得有必要时,可对考生第三复试。
第二十六条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有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首要条件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 调剂
第二十七条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需要和程序。
第十章 体检
第二十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需要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实行。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二十九条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江苏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法等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第三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考生不可以复试或没办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考试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可以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5~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特别出色者,可按规定申请提前毕业,也可按硕博连读方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第三十四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第十三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目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公告》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的公告需要,严格实行招生信息公开规范,开辟专栏,准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起名字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途径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根据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准时予以公开,并根据“哪个公开、哪个把关”,“哪个公开、哪个讲解”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讲解说明工作。
第十四章 违规处置
第三十六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严肃处置。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公告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以后升学和就业的要紧参考依据。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所有专业招生计划均包括推免生。录取时依据学校有关文件与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报名、推免生接收及上线状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推免生接收比率低于学院招生计划总规模30%的学院,学校收回没有完成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
招生目录中招生专业介绍代码的倒数第二位中,“Z”表示自主设置专业,“J”表示交叉学科专业。
第三十八条 我校暑期夏令营或优质生源基地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第三十九条 与江苏警官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单位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专业和计划等详见招生专业介绍。
第四十条 研究生培养所在学院分布在仙林校区、随园校区和紫金校区三个校区,依据当年录取状况确定学习地址。录取为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学习地址在联合培养所在学校。
第四十一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安排住宿,成本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录取为非定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确有需要,可提出住宿申请,学校依据当年状况酌情考虑。
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电话:********、********、********
传真:********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官方微信号:“南师研招”
招生学院
序号 学院名字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校区 学院网址
01 文学院 李老师 ******** 随园 http://wxy.njnu.edu.cn/
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张老师 ******** 随园 http://xinchuan.njnu.edu.cn/
03 公共管理学院 柳老师 ******** 仙林 http://spa.njnu.edu.cn/
04 法学院 吕老师 ******** 仙林 http://law.njnu.edu.cn/
05 商学院 张老师 ******** 仙林 http://sxy.njnu.edu.cn/
06 教育科学学院 王老师 ******** 随园 http://jky.njnu.edu.cn/
07 外国语学院 单老师 ******** 随园 http://wy.njnu.edu.cn/
08 社会进步学院 柴老师 ******** 随园 http://sfy.njnu.edu.cn/
09 数学科学学院 高老师 ******** 仙林 http://math.njnu.edu.cn/
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郭老师 ******** 仙林 http://physics.njnu.edu.cn/
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杨老师 ******** 仙林 http://hky.njnu.edu.cn/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 仙林 http://sky.njnu.edu.cn/
13 地理科学学院 周老师 ******** 仙林 http://dky.njnu.edu.cn/
14 音乐学院 承老师 ******** 随园 http://music.njnu.edu.cn/
15 体育科学学院 罗老师 ******** 仙林 http://tky.njnu.edu.cn/
16 美术学院 张老师 ******** 仙林 http://msxy.njnu.edu.cn/
17 金陵女子学院 张老师 ******** 随园 http://jny.njnu.edu.cn/
18 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学院 李老师 ******** 紫金 http://d.njnu.edu.cn/
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王老师 ******** 紫金 http://energy.njnu.edu.cn/
20 教师教育学院 郭老师 ******** 随园 http://jsjyxy.njnu.edu.cn/
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王老师 ******** 随园 http://www.lxnjnu.com/
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付老师 ******** 仙林 http://computer.njnu.edu.cn/
23 心理学院 王老师 ******** 随园 http://xlxy.njnu.edu.cn/
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雷老师 ******** 仙林 http://marx.njnu.edu.cn/
25 环境学院 戴老师 ******** 仙林 http://env.njnu.edu.cn/
注:商学院的MBA和公共管理学院的MPA两个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习地址在随园校区
纪委
********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后讲解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以上是中公考研记者收拾的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外,中公考研提醒大伙2018考研招生简章、2018考研招生目录、2018考研参考书目与2018考研大纲已经出来。同时,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中公考研为广大学子推出2018考研暑期集训营、半年集训营、保研课程系列备考课程,针对每个科目要素进行深入的指导剖析,欢迎各位考生了 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伙推出考研直播课堂,不出门就能边听课边学习,为大伙的考研梦想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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